歙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房屋漏水引起的相邻关系纠纷,在承办法官耐心调解下,双方握手言和。
原告方某某与被告张某是楼下楼上的老邻居,从2006年开始,方某某就因卫生间顶部漏水多次找楼上的张某处理,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彻底解决。期间,方某某还找物业、乃至张某单位协调解决也未果。多年的老问题不仅让双方生活受到影响,更让邻里关系变得紧张。最终方某某因相邻纠纷诉至法院。
承办法官细致分析案情后,把握当事人诉求问题的关键,实地走访,现场查看,先刚后柔巧解铃。一方面向双方释明法律规定,让当事人了解到邻里间应当按照有利生产、方便生活、团结互助、公平合理的精神,正确处理相邻关系,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,应当停止侵害,排除妨碍,赔偿损失;另一方面耐心劝解双方应当和睦相处,“人敬我一尺,我敬人一丈”。
最终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方某某主动撤诉,张某也自愿赔偿方某某损失,不仅解决了问题,也解开邻里间多年的心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