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群租房隔多个卫生间楼下漏水 市民找多部门维权

作者:盈智防水 来源:盈智防水 时间:2015-06-15 10:32:33 浏览次数:

群租房隔多个卫生间楼下漏水 市民找多部门维权

楼上住户加盖卫生间,唐先生家天花板漏水,墙体浸湿

    住宅套房被改造成群租房,设了多个卫生间,使楼下业主权益受到侵害。此类事件在福州越来越多,而受害者的维权却遭遇尴尬。福州群租房乱象如何遏制?到底由哪些部门来管?上周,海都连续报道此问题,市民反响强烈。

昨日,家住福州台江万象社区的唐先生致电本报,他家楼上的业主加盖卫生间,他从今年1月开始维权,后来他找出了一份2008年省建设厅发的29号文,里面明确指出,遇到违规装修“劝阻、制止无效的,应及时书面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。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,应及时依法予以处理”。也就是说,类似事件并非无规可依。

市民:曾经找多部门维权 终拿到领导批示

唐先生住在台江区上海街道万象社区玫瑰园2座201室。昨日上午是大晴天,唐先生家却下起了“雨”,他家厨房和卫生间的天花板上都在滴水。唐先生说这是楼上301室的业主所为。“我们这座楼是混合空心板结构,建于1989年。301业主是去年10月份买的二手房,今年1月,他们在主卧室内加盖一个卫生间,还敲掉1楼的杂物间(位于201室正下方)承重墙,开了个铁门。两个装修行为都是违规的。我发现后开始维权。”

唐先生说,和楼上业主协商未果,而玫瑰园没有物业公司,于是找社区,社区表示无法调解。唐先生说,后来他找了街道、市容、房管、建设等部门,终于拿到了台江区一领导的接访意见,上面写着:“请区建设局牵头,上海街道城管予以配合处理。”此后,相关部门介入此事,市容部门也进行了执法。如今,楼下杂物间的大门已经被市容执法部门查封,301室的违规装修问题,也有望通过行政手段协调。

专家:违规装修下的物权 不应受到保护

唐先生为了维权,找了多个文件,最后找到了“福建省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》的通知”的文件,发现违规装修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。

记者查看了这份由省建设厅在2008年8月24日公布的文件,文件对违规装修处理有明确意见:“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应加强巡查,发现擅自改变承重结构、使用功能或者超过设计标准增加楼面荷载的,应当予以劝阻、制止,劝阻、制止无效的,应及时书面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。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,应及时依法予以处理。”

记者了解到,一般来说,文件中提及的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”就是指市建委或区(县)建设局。

一位住建部门人士反映,住建部门执法,会因为《物权法》和部门规章的冲突,造成无法执法的问题。记者昨日就此请教了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兆增,丁教授表示:“《物权法》维护的是合法的物权,而如果住户违规装修,这样的物权是不应受到保护的。我认为遇到违规装修,改变楼房承重结构应该找规划部门,因为区县一级没有这个部门,在区县一级应当找建设局。”

关键字:房屋漏水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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